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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离桩破损伤了人责任该谁担?-新闻频道-北纬网(雅安新闻网)

  在市区雅州大道两侧的人行道上,每个岔道口都立有隔离桩,隔离桩上还安装了不锈钢球,既能醒目提示,又增加了美感。但不锈钢球被损坏后,变成了锋利的钢皮。8月30日,家住市区挺进路的陈女士在人行道上走着走着,右脚小腿就被钢皮划得血流不止,缝了5针。

  市政设施损坏后存在安全隐患,安全隐患没排除致行人受伤,造成的损失谁埋单?

  9月1日,陈女士告诉记者,她向媒体反映,不光是谁埋单的问题,重要的是希望有关方面及时排除安全隐患,让类似的情况别再发生。

划伤行人的隔离柱

  现场回放

  走着走着右小腿被划伤

  8月30日下午2时左右,陈女士同母亲一起到雅州大道99号办事,母女俩乘公交车在三十七军医院站下车,穿过雅州大道进入人行道,边说话边往目的地方向去。

  陈女士说,她们母女俩刚到公路边,突然,她感觉右小腿一阵剧痛,停下脚步一看,哎呀!右小腿部位被划开一条大口子,鲜血一股股往外冒。划伤陈女士的“元凶”,正是人行道隔离桩上破烂的不锈钢球钢皮……由于止不住血,陈女士的母亲当即拨打120,很快,三十七军医院的救护车将其接去治疗,经过清创缝合,陈女士的伤口缝了5针。截至9月1日,陈女士已花治疗费上千元。

  医院的伤情报告显示:陈女士右小腿上段外侧被隔离桩上的破钢皮划伤,形成5厘米横形皮肤裂口,脂肪组织外露,活动性出血,系皮肤软组织挫裂伤。医生叮嘱:陈女士受伤的脚不能用劲、不能走动。陈女士无法上班,一切家务全靠母亲打理。

  记者目击

  锋利的钢皮向四周伸展

  记者来到事发现场——雅州大道99号某小区通道与人行道连接处,立有2个隔离桩,一个隔离桩上的不锈钢球不见了,另一个隔离桩上的不锈钢球被损坏,锋利的钢皮向外倾斜,行人若不注意,只要碰到这些钢皮,必被划伤。

  “我的右小腿就是被这些钢皮划伤的!”陈女士指着破烂的钢球说。记者注意到,划伤陈女士的是一块向外倾斜的钢皮,上面还隐约能看到血迹。不少路人得知陈女士被隔离桩上的不锈钢皮划伤,七嘴八舌地说,这个隔离桩上的不锈钢球已烂了好长时间了,无人过问,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消除隐患。

  陈女士的母亲说,隔离桩属市政设施,安装在上面的不锈钢球受损后,向外倾斜的钢皮就像刀子一样锋利,威胁着行人的安全,一不小心,就会被划伤,有关部门应及时排除隐患。因为没有排除隐患,女儿才被划伤,有关部门应赔偿损失。

  部门回应

  作为成年人应当自己负责

  就人行道隔离桩上的不锈钢球损坏后为何没及时处置,损坏后的不锈钢球划伤行人后谁负责等问题,9月2日,记者采访了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相关科室负责人。

  该负责人说,人行道隔离桩是市政设施的一个组成部分,交由市政公司管理和维护。在人行道隔离桩上设计并安装不锈钢球,目的是既可增加美观感,又能醒目提示,但不锈钢球经常遭到人为损坏,虽然先后进行过多次维护或更换,但屡换屡损。虽有专人排查、维护,但点多、线长、面宽,管理难度大。不过,该负责人表示,将尽快要求市政公司加大排查,对损坏的隔离桩不锈钢球进行相应的处置。同时呼吁:爱护公共设施是每位公民应有的素质和义务,请不要随意损坏。

  当问及有人被安装在隔离桩上的不锈钢球划伤他们是否负责时,该负责人回应:不负责。其原因很简单,每天走人行道上的人众多,为什么别人没划伤呢?作为成年人,应当自己负责。

  律师观点

  管理部门应承担过错责任

  就市政设施伤人一事,四川民欣律师事务所赵学军律师认为,谁安装管理,谁负责。赵学军说,虽然在人行道上设立隔离桩的目的是为了提示安全,在隔离桩上安装不锈钢球是为了漂亮、美观,但不锈钢球已经发生变化,并具有一定危害性后,作为市政设施管理部门,应当及时排除安全隐患。由于没有及时排除安全隐患,造成出现划伤行人的后果,管理部门就得承担过错责任。

  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也认为,市政设施管理方应为伤者埋单。郭凤林说,保持市政设施完好、安全是管理方的职责,安装在隔离桩上的不锈钢球遭到损坏后,应当及时更换或取掉,彻底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。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等相关规定,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当承担过错责任,为伤者负责。

  记者 彭加权